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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12
回 复:
余江县富豪商品住宅小区是2009年前由江西长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成的,属敞开式小区。由于该小区已过了开发商的质量保修期,也一直没有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所以该小区的公用设施维修都是由小区业主自行维护。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8月18号我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进行核实了解,具体情况是,今年富豪小区B栋4单元一楼(101室)业主家的下水管道破裂漏水,要求二楼业主赔偿。而据4单元201室的业主所讲,该单元的下水管道在2012年也进行过维修,当时也是一楼住户反映下水管道漏水,该单元4户住户共同出资了1000元(201室业主出了400元),由一楼业主自行找人进行过维修。201室业主说“为何才维修了一年多就坏了,又要他出钱维修”,所以201室的业主没有同意出资。为此,一楼业主就此事已起诉到县法院,法院也派人进行了调查,具体法院处理结果我们不清楚,我们也没有见到一楼的业主(据邻居说他们在外经商)无法现场查看下水管具体损坏的原因。 根据网民反映的问题和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我局对其答复如下: 1.如果该小区业主需要维修的下水管道确属共用部位,又不是人为损坏的,并且该单元业主都缴纳了商品房维修资金,可以到我局申请使用商品房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2.根据我县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规定,由于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未实施物业管理。因此,该小区业主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必须有3名以上业主委托所在地社区,向县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的申请程序可到余江县房管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股咨询) 余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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