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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23
回 复:
现向你进行答复: 2015年中央在全国选定15个县(市、区)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我县为试点县之一。根据相关制度和村规民约,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控制在120——240平方之间,超出部分或多宅房将实行有偿使用或无偿(有偿)退出。你家现有人口为3人(你本人、丈夫朱宝生、孙子朱伟君),你儿子朱国强已在四川入赘,且户口也已迁入四川,经村小组理事会界定,你家因为1户,按规定只能拥有一宅,而你家有两栋房屋,一旧(平房)一新(楼房),现旧房已闲置,只是堆放一些杂物,已属危房,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村容村貌,根据村规民约,你家旧宅应实行无偿或有偿退出,这也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所需,并不是乡村干部办事处事不公而处处针对你家。如你家确有需要,可按照建房条件的要求,申请在新房旁边建一附属房。 如有未尽之处,请直接拨打5831009电话咨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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