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制度建设,强化协调配合。一是要改进和完善试点报表制度,建议作为附加填报的“项目表”列入正式表填报,增加企业的重视和关注程度,提高新建企业和部门报表项目统计的起点,减轻基层统计负担。二是加强投资信息的沟通与反馈,建立各部门间项目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进行新开工和竣工项目的核实与反馈。三是要健全企业(单位)新入库制度。新建企业在入库统计时,需提供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要在建立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投资项目档案,定期到项目现场查看项目的进展情况。四是要健全企业(单位)财务制度,法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凭证应整理归档,确保数据来源有凭有据。五是建立新建企业责任部门负责制。企业数量众多的地区都应采取由项目建设跟踪服务责任单位承担布置、催报、审核报表的工作。六是明确相关部门在投资改革试点各环节中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细化任务分解,密切部门联动。
二、建立联系平台,确保沟通畅通。要加强对各企业、各单位报表填报人员的沟通,利用QQ、飞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建立统计人员的通信联络机制,确保能及时联系上企业和单位统计人员,在上报、审核、修改各个阶段都能做到有效联通,及时反应。
三、改进数据审核方法。在对企业和单位填报的数据核实时,应通过重新核算企业各项收支、成本费用,在核实各账簿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依据其原始单据核算出各主要报表指标。
四、改进部门和新建企业数据报送办法。建议部门投资数据可以通过工程的“计量支付清单”数据来代替财务支出数据。对一般基础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后,可按照“计量支付清单”数据,一次性把剩余需支付的财务数上报。建议建立新建企业项目库,在数据填报上,一方面可以通过沟通让企业会计按凭证分类做流水账,再填报报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了解投资方单位的付款情况,由统计部门在“在建工程”指标栏代填。
五、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统计制度。建议建立企业统计备案制度,企业在设立之初需办理相应的统计员备案手续,否则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适当给予企业和单位统计人员统计岗位津贴,提高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统计人员的社会认可度。
(作者单位:江西省统计局)